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涨姿势--这就是航空主单
涨姿势--这就是航空运单
一、航空运单
航空运单(Airway bill)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,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,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。航空运单不可转让,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。
二、航空运单的分类
1. 按有无承运人的名称分类
(1)航空公司货运单(Airline Air Waybill):印有出票航空公司(issue carrier)名称及标志(航徽、代码等)的航空货运单。这类空运单代表出票航空公司的身份。
(2)中性货运单(Neutral Air Waybill):没有预先在运单上打印任何承运人名称及标志的货运单。这类空运单不代表任何一个航空公司,是中立货运单。
2. 按照不同作用分类
(1)航空主运单(Master Air Waybill ,MAWB):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。
(2)航空分运单(House Air Waybill ,HAWB):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给各个发货人的运单。
下面是针对运单中的标注,对其中一些内部进行详细的分解
1航空公司三字码:IATA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,
如济南机场常见的几个:国航:999;东航:112;大韩:180;山航:324;海航:880;南航:784 ;长荣:695等等
2、机场或者城市三字码:需填写IATA统一制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
如:济南:TNA;北京:BJS;北京国际机场:PEK;上海:SHA;上海浦东机场:PVG等
3、主运单号:航空主运单号均为11位
区分:有的航空运单带有分运单,分运单号是代理自行命名,没有统一规则
4、收货人姓名、地址(Consignee|s Name and Address):应填写收货人姓名、地址、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。与海运提单不同,因为空运单不可转让,所以“凭指示”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。
5、第一承运人:航空公司直接是存在合作关系的,一程和二程可以是不同的承运人。例如卢森堡航空172,到上海后货物交给东航卡班公司,然后到济南
民航呼号汇总如下:CA:国航; CZ:南航; MU:东航;大韩KE等等
6、目的港(Airport of Destination):填写最终目的地的全称
7、货币(Currency):填入ISO货币代码。
如:欧元EUR;美元USD;人民币:CNY等等
8、通知人姓名和地址(NOTIFY):收货人和通知可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公司
9、货物包装件数(No. of Pieces RCP):填入货物包装件数。
10、运价等级(Rate Class):针对不同的航空运价共有6种代码,它们是M(Minimum,起码运费)、C (Specific Commodity Rates,特种运价)、S(Surcharge,高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)、R(Reduced,低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)、N (Normal,45公斤以下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)、Q(Quantity,45公斤以上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)。
11、计费重量(Chargeable Weight):此栏填入航空公司据以计算运费的计费重量,该重量可以与货物毛重相同也可以不同。
计费重量=体积重量和实际重量相比,取其大者为计算运输费用的重量
12、其它费用(Other Charges):指除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外的其它费用。根据IATA规则各项费用分别用三个英文字母表示。其中前两个字母是某项费用的代码,如运单费就表示为AW(AirWaybill Fee)。第三个字母是C或A,分别表示费用应支付给承运人(Carrier)或货运代理人(Agent)。
备注:运单所有内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入,IATA也并未反对在运单中写入其他所需的内容。
四、需要注意的问题
1. 空运提单的签发人
空运提单应由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。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,银行拒绝接受由运输行或并装商签发的空运提单。
2. 空运提单的份数
空运提单一般为一式正本三份及副本若干份。第一份正本空运提单由航空承运人(航空公司)留底,第二份正本将随同货物一道交收货人,第三份正本由承运人交托运人,托运人可凭此向银行办理出口押汇。
3. 空运提单的收货人
由于只有空运提单所载的收货人才有权提取货物。因此,空运提单的收货人名称,应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办理,若信用证未规定收货人,应以开证银行为收货人。